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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窃听门”到Google案例
2006-1-22 17:19:55
早报专稿 “美国政府可以进入每家每户任意进行跟踪吗?”Google案例给美国公民如何保护个人隐私又上了一课。在指示国家安全局对居民电话进行窃听的“窃听门”事件曝光后,布什政府又开始网罗数百万网络用户的搜索引擎资料,再次给国民在保护个人隐私与自由言论问题上敲响了警钟。 “搜索引擎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扮演了重要的角色,许多人同Google接触的次数,比同自己母亲接触的次数还多。”处理数起隐私权官司的旧金山律师伯克说,“如果政府想要知道,你给妈妈打了多少次电话,及在电话中说了什么,大多数人都会非常不满,因此,美国政府现在对Google的做法也会引起不满。” 美国国会下月就要举行“窃听门”事件听证会,决定布什是否越权。而就“窃听门”,布什不能将他在“9·11”事件后在反恐方面所获得的广泛权力,作为他绕开法庭秘密授权国家安全局对境内居民的电话进行窃听的依据。“我们已经很清楚地指明,总统在反恐期间可以享有什么样的权力……我们也清楚地指明,总统在这期间不能干什么。因此,他不能超越司法的限制监听美国的公民。” “政府这次说‘我希望你给我统计资料’,或许下一步就是要获得电子邮件的内容。”纽约律师卡迪德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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